打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最后一公里"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在资产评估业界广受好评,被称为“打通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由行政审批转为备案管理‘最后一公里’的制度保障”。
“这也是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关键一步,是依法规范管理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深入研究资产评估行业多年的业界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俞明轩,在得知《通知》发布后表示。
切实践行《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法》自去年出台以来,就成了资产评估行业的“主心骨”。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通知》就是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出台的,为的是贯彻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要求,深入“放管服”,明确程序,落实职责,提高为资产评估机构服务的效率。
对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部有关人士也深有同感:“这个通知最大的意义,就是贯彻落实了《资产评估法》和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这打通了行政审批转为备案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上述人士说。在他看来,办法是一个操作细则,是法律落地的具体措施,体现了国务院简政放权与“放管服”的精神,使得资产评估机构的备案管理具体化了。
《通知》在多处体现出财政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的要求。比如,对于评估师,既承认资产评估师的资质,也承认其他行业评估师的资质,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备案管理。这体现了财政部希望与其他部门共建评估行业大平台的开放性,也表明了其提升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与竞争力,进而提升整个评估行业的综合服务能力,以便于行业在国际市场上赢得竞争的决心。
资产评估机构的感触更加直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蒋骁说:“这个通知是目前几大评估行业中最早发布的落地政策,体现了财政部践行《资产评估法》的决心和力度。通知把机构资格管理从审批改为了备案,符合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
简化备案流程
“备案管理系统是通知中的一个亮点。”蒋骁说,这个系统减少了评估机构在各地财政部门之间来回递交信息的工作量,切实体现了政府部门便民办事的精神。
“目前是收齐材料即为备案,简化了过去行政审批的相关环节,机构不用再跑来跑去开具各种证明。”中评协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对于相关表格的设计修改了多次,最终本着“放管服”的理念,进行了表格内容的合并同类项和删减,尽量把表格简化,提高了效率,方便了委托人。
“以前,评估机构申请人要先取得很多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然后再去财政部门办理。现在评估机构一次性提交材料即可办理备案。”上述人士介绍说,根据通知,财政部门在接到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就应将相应信息转由行业协会核实,相当于把以前的各种证明材料转变成了内部流程,这是行政管理和自律管理的有益结合。
《通知》全面详细地列示了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时,应当提交的各种材料。“这使得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有了着落,为资产评估机构的市场活动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俞明轩说。
“这种便利不仅会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还会极大地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整体效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陈蕾分析说。
放权力才是效率
根据《通知》,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下放的不仅仅是备案管理的权力,还下放了对自身的监督权。
蒋骁告诉记者,机构的备案信息要通过网站等公示,这充分体现了政务信息公开化的精神,有利于社会公开监督。《通知》还要求,机构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备案材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给予指导。机构应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这些期限的公开,体现了政府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并接受社会监督的特点。”他说。
“这种便利,会极大地激发资产评估行业创业创新的热情。”陈蕾告诉记者,这一符合法律精神的具体细则,让资产评估行业依法守法有了底气,激发了创业者创新热情。同时,便利透明的行业环境,会吸引更多人才、更多机构进入这个行业,使行业竞争更加充分与公平,其提升专业服务质量的愿望和动力将更足。
的确,正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的那样,这次新发布的《通知》立足于精细化管理,既注重将权力放下去,又注重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打通了服务广大评估专业人员的“最后一公里”,也有着“更为重大的社会标杆意义和影响”。